心理學家做了這樣一個實驗:在一個大閱覽室里,當里面只有一個讀者時,實驗者進去坐在他(她)旁邊,測試他(她)的反應。
結果,大多數人都很快,默默地遠離實驗者到別處坐下,還有人很簡單地說:“你想干什么?”
這個測試總共測試了80個人,結果都是一樣的:沒有一個被測試的人能忍受一個陌生人坐在他旁邊。
組織者在安排外交會談座位時,由于疏忽,在兩個平行的單人沙發中間,沒有放一張茶幾隔開。
結果,坐在這兩張沙發上的客人一直盡可能靠在沙發的外扶手上,身體經常向后傾斜,顯得局促不安。
事實上,每個人都需要一個能夠把握的自我空間。
它就像一個看不見的氣泡,為自己劃分了一定的“領域”。當這個“領域”被別人侵犯時,人們會感到不舒服、不安全,甚至開始生氣。
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不是越近越好,就是心理學所謂的“刺猬原則”。
經過研究,美國人類學家愛德華·霍爾認為,人們的自我空間范圍是由雙方的人際關系和他們的情況決定的。
他劃分了四種距離。
首先是親密距離,是人際關系中最小的距離,也可以稱之為零距離。
在這個范圍內,你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和體溫,耳朵和太陽穴,手牽手或膝蓋交談,通常是戀人或親密的朋友之間的距離。
二是個人距離,能握手友好交談,是熟人的空間。
三是社交距離,體現在工作場所和社交聚會上。
四個是公共距離,通常是公共演講者之間的距離。這個空間基本上是完全開放的,人們可以不互相聯系。